一、拟投标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拟投标项目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郎溪县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EPC;项目编码:LXX-GC-GK-2025032。
2.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位于郎溪县城区及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供水管道,管径为200毫米-800毫米,长度约110千米;改造县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新建县域智慧水务系统,具体内容为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工程设计:负责本项目现状管网调查、地下管网GIS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完善,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2)工程施工: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二、遴选单位相关要求(详见拟投标项目招标文件)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文件能否设置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和丁级资质问题的答复》)。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单位人员及业绩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可以替代,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其他人员: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5人、质量员5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持证情况要求,并列入遴选申请文件中。人员必须是为本单位人员,出具的拟委任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遴选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供水类(如:供水管网或供水厂)项目施工业绩(EPC业绩也予以认可)(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中任意二项:
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④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设计)费用转账记录(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1)计划工期:7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及审查工作。
(2)设计费用支付:设计费为固定费率1.00%。全部图纸图审合格后付设计费用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100%。
(3)施工费用支付:①合同签订后并具备实施条件,并且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等额预付款保函后7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0%;②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月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包含农民工工资),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允许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待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三、申请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遴选资格: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四、需要注明的其他要求:
1.参与该项目遴选的申请人,需承诺组成以建安公司为牵头方的联合体参与“郎溪县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EPC”投标工作,由牵头方全面负责对接,按合同约定与甲方结算及开具发票,联合体成员向牵头方开具发票及结算,遴选后签订标前协议,如若未能中标,协议自行终止。
2.参与该项目遴选的设计单位申请人,负责拟投标项目限额设计及预算把控,超出限额部分费用与各联合体成员方均摊;设计成果及变更提交前须经牵头人同意。
3.施工单位申请人需具备拟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资质条件,同时负责标后考勤人员及必要的人员变更费用。
五、标段(包别)划分:二个包
第一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详见遴选公告;
第二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具体详见遴选公告。
响应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二个包,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的成交供应商,评标时按“第一包→第二包”的顺序评审。如某响应供应商在第一包中取得成交供应商资格,则该成交供应商在第二包中通过初步审查后,仅作为有效响应供应商参与评审,不再具有成交资格。
本项目第一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第二包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遴选文件的要求。
六、遴选文件公示
1.遴选文件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6日。
2.报名方式: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遴选文件,申请人遴选当日携响应文件至遴选地点。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1.第一包:设计单位遴选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00分。
2.第二包:施工单位遴选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
3.遴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第一包2025年5月16日10时00分;第二包2025年5月16日10时30分。遴选前请关注郎溪国控集团(http://www.lxgkjt.com/),如有答疑,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申请人自负。
4.遴选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606室。
八、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协议签订
1.成交人须在平台通知发出后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须配合牵头方组成联合体完成项目投标,且应满足要求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满足上述要求将取消遴选资格。
3.参与本项目遴选的设计单位,在参加拟投标项目阶段仅能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拟投标项目投标。若同时遴选成功多家施工单位遴选资格,遴选人有权递补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遴选。
十、联系方式
1.遴选单位:郎溪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563-7020192
2025年5月9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建安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郎溪县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二标段EPC”投标-设计、施工伙伴。
二、成交信息
第一包:
1.供应商名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包:
1.供应商名称: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联系电话:0563-70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