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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安公司组建联合体投标“梅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及配套工程项目(纬三路提升改造工程)EPC等三个市政项目” 设计伙伴遴选公告

阅读次数:6650 编辑: 招采办 发布时间:2023-12-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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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①梅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及配套工程项目(纬三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编码:LXX-GC-GK-2023560;

②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济开发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外环路-张村路新建及配套工程)EPC;项目编码:LXX-GC-GK-2023567;

③长三角一体化郎溪经济开发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支线路改扩建工程)EPC 项目;项目编号:LXX-GC-GK-2023569;

2.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郎溪县,建设内容包括:

路基处理、路面、人行道改造、更换花岗岩路缘石;雨污水管网改造;新建箱涵;安装交通设施,标识标线;照明改造;绿化工程;厂区厂房外立面及围墙真石漆等。

3.具体内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完成设计单位所须完成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 ;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二、基本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1)或(2)(3)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 人员资格及业绩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数量不少于2个。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所提供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所载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上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反映上述评审要素)。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遴选资格: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设计工期

1.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费为固定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

2.设计费支付:①设计费无预付款;②全部施工图完成且图审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 7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一次性付清。设计费支付方式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四、报名及遴选文件公示

  1. 遴选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遴选文件,响应人遴选当日携响应文件至遴选地点。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1. 遴选时间: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
  2.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遴选前请关注郎川控股集团招采平台网站(http://zc.lckgjt.com/),如有答疑,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3. 遴选地点:安徽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7室。

4.响应人参加本次遴选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未参加本次遴选会的,将被取消遴选资格。

六、遴选办法

  1. 择优相对标准的优先顺序

1)满足硬性标准的优于不满足硬性标准的;

2)同时有多家单位满足上述要求的,择优录取;

2.择优方式:评委结合意向单位情况,参照“宣城市招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的法票决方式择优选取。

七、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协议签订

1.成交人须在平台通知发出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交纳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2.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成交人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遴选文件单位应满足要求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最迟项目开标日三日前,中标设计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投标资料信息,否则赔偿我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郎溪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规划馆)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1885635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