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公告

关于领取供应商入库通知书的通知

阅读次数:23501 编辑: 招采办 发布时间:2023-07-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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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项目评审效率,方便评审专家辨别有效供应商,应评审专家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按交易文件要求或答疑要求提供“供应商入库通知书”,未附相关文件的,视为未在供应商库注册,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请2023年7月21日(含)之前注册的单位,及时联系招采平台工作人员补领供应商入库通知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补领时间:

7月22日,7月23日(本周末)及后续工作日时间

补领方式:

请使用注册手机号编辑短信(公司名称及邮箱地址),发送至15856320003手机号

联系电话:

0563-7020082